2006年,華盛頓州立法機構通過眾議院法案3127建立教育監察辦公室(OEO),通過支持家庭、學生、教育工作者和社區了解公共K-12教育系統並協作解決問題來縮小受教育機會方面的差距。 立法機關將我們設置於總督辦公室內,以確保我們獨立於公共教育系統。
OEO相信監察工作的價值觀:公正,獨立,保密和非官方。 我們聯合學校、家庭、社區共同解決問題。我們沒有權力調查學校或校區。 我們不給出調查結果或決定,也不執行任何法律或法規。
我們擁有有限的資源,因此將優先考慮對我們戰略計劃中的問題提供直接的監察支持,還有那些我們可以作為問題的協調方來給學生的經歷帶來積極影響的方面。 OEO在全州範圍內工作,只有不到7名全職員工。
我們以三種方式幫助推進教育公平:
- 為家庭、教育工作者和社區專業人士提供信息和非官方、公正和協調的衝突解決方案,為華盛頓州K-12公立學校的學生提供支持
- 提供免費培訓和各種主題的拓展活動,以促進公共K-12教育的教育公平
- 與政策制定者合作解決教育機會差距